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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舆情处理」当下,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

景区舆情处理:加强舆情监测和投诉处理,出现网络舆情应怎么处理,处理网络舆情相关问题。

学校舆情处理的做法当下,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带来一种新的可能性,把“以人为本”的社会交往渗透到组织逻辑之中,从而给组织和个人都带来新的空间。

丽江毁容事件政府舆情处理与MSN等社交媒体曾被诸多企业组织禁用的命运不同,微信如今被广泛用作组织的媒介,在青年占主体的组织中尤其如此。比如,我们复旦大学的学生社团,除了全体200余成员都参加的大群,还有不同兴趣小组的小群、各种事务工作组的功能群;而为避免无关内容淹没大群的通知信息,居然另设了一个专供灌水的“水群”。这些聊天群就像无数张大小不一、疏密各异的蜘蛛网,将社团成员连接在一起。

舆情处理以往的社交媒体被视为洪水猛兽,微信却能登堂入室并被委以重任,其原因固然与微信的功能设置有关,更深层的因素则在于“可操控性”的差别。微信被广泛用作组织的媒介,主要得益于便捷的群聊功能:组建简单,沟通成本低、效率高;与线下群组的沟通、合作可互为补充。许多组织中的群聊,与所属组织大体同构,成为其中一个毫无违和感的部分。也正因如此,组织也更容易操控群聊的组建与内容,作为管理者的群主较易规定参与者、限定内容构成及表现方式。相较之下,MSN等社交媒体虽然也便于个人交流,在自主性较强的专业性组织中还有利于创新,但它们毕竟受制于使用者的个人网络,组织管理者难以掌控,更容易被视为影响组织管理的“捣乱者”。

出现网络舆情应怎么处理

大学网络舆情处理办法如此说来,作为组织媒介的微信岂非与“新媒体促进组织去中心化、扁平化”的预言背道而驰?至少,微信强化控制的可能性与现实性表明,技术的执行与技术的可能性不能完全等同,也非简单的线性“决定”关系。面临“制度滞后”的组织实际,嵌入制度中的媒介技术必然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功能与效果。不过,当我们再度审视上述功能群与“水群”并列的案例,又可发现:微信中的组织已然不同于经典的科层系统。对于科学管理理论的创始人泰勒来说,组织应当像一台精密设计的机器,非工作性的交流在机器中没有容身之地;梅奥等学者承认了人际关系在组织中的价值,其目的也无非是让“愉快的奶牛”更多地生产——人际交往不过是机器的润滑剂。而在微信所从属的组织中,工作与交往获得了同等重要的意义。前述学生社团的大群由于曾被各种聊天信息淹没,重要信息得不到有效传播,但是群主并没有简单粗暴地下达“封口令”,而是另辟一个“大水库”,供成员们闲聊,以保持“通知群”的纯正可控。在闲聊中社团成员所获得的认同与群体感,远非“愉快的奶牛”所能比拟,组织原本的中心目标——完成任务——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了。

处理网络舆情相关问题我的学生李静云在对上述社团进行调查时发现,“水”与“非水”的界限经常模糊难辨——大群中正式与非正式内容的区分相对严格,其他各类人数较少的群体则大多混合在一起;有成员就认为,如果微信聊天的回合稍长,或是“将一句话分成好几句打出来”,也会变成“水”的一种。与此同时,图片、表情和网络流行语的大量使用,也使得正式信息不那么枯燥。另外,“水群”中以专业术语进行的日常交流,又把闲聊与任务勾连起来,让工作融入生活。界限的流动与模糊,正是新媒体给组织带来的根本性变化。当然,有时,这种变化可能意味着工作对于生活的蚕食与殖民。微信可以穿越组织的围墙,把家庭变成办公室的延伸,让业余时间被工作占用。因此,是“让生活使工作更美好”,还是“工作殖民生活”,常常成为广泛使用微信的各类组织的持久争夺战。

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除了“水群”,许多组织还存在着大量跨部门、非任务型的聊天群,其内容可以与组织工作毫无关联,但也时常发布相关组织政策、行为的信息、评论,其导向则未必与官方说法完全一致。这种在任何组织都可能出现的非正式群体,由于有了微信的帮助,组建与维系都更为便利,而组织管理者对此往往鞭长莫及。在社交媒体兴起之前,组织对于非正式群体具有较强的控制力,比如大办公室制度,一方面它以消弥空间距离的方式鼓励团队合作;另一方面又将个人的行动置于众目睽睽之下,除了组织认可的合作与交流,非工作内容的沟通和关系的建构都难以开展。于是,在一些曾经允许使用MSN之类社交媒体的组织中,许多近在咫尺的同事即使交流工作也倾向于使用社交媒体而非面谈,这未尝不是对于“办公室全景敞视主义”的一种抵制。

网络舆情处理机制与以往的社交媒体一样,微信把位于不同空间的人们连接起来,其范围远远超出组织的围墙。无论是功能群还是“水群”,都只是微信通讯群聊列表中的一个,在聊天记录中也与其他个人或群体的聊天并列。在严格规定的功能群中,交流内容和方式也许能够被有效控制,但放大到整个微信空间,组织的群聊是并置于生活世界的各种场景之中的,不再具有独立性和优先性。对于使用微信的个体来说,越来越习惯于各种身份角色之间频繁的转换、穿梭、流动,因此组织的认同不再以分离甚至独占为基础。恰恰相反,那些社会交往频繁、多样的人,更有可能形成一个比较鲜明的“组织人”意识,因为这是个人必须时刻把握、严密监控的身份,以避免与其他身份混淆。当然,身份模糊现象也会更经常地发生,比如“不合时宜”的言说,当身份转换过于频繁、迅速时就失去了反思性监控所必需的时间。

那么,作为社交媒介的微信,到底是组织的媒介,还是个人的媒介?从根本上说,组织是人类合作的一种信息机制,借助于大众传播工具,科层组织的控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实现了个人无从想象的目标。但是,工业时代的科层组织往往忽略了人的存在,被批评为“没有人的组织”,使那些宏大目标偏离人的根本价值。如何平衡组织与人的关系,是组织的一大难题。当下,以微信为代表的新媒体带来一种新的可能性,把“以人为本”的社会交往渗透到组织逻辑之中,从而给组织和个人都带来新的空间。只是,这种可能性不会从天而降,需要个体不懈地努力。青年是新媒体的天然载体,组织与人的变革希望,当然首先寄托在青年群体身上,且让我们拭目以待。(来源:中国青年报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 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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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舆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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